導讀:日前,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主任張碩輔帶隊分別赴豐臺區旱河水域和密云區實地查看,督查調研,現場聽取關于河長制工作落實情況的匯報并提出工作要求。
市紀委市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對朝陽區大羊坊溝、海淀區東埠頭排洪溝橋進行監督檢查,實地查看河道治理情況,現場聽取區級河長對流域治理及河長制落實進展情況介紹。
當前,在北京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因此,如何把全面推進河長制作為河湖管護和水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如何圍繞全面落實河長制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等問題迫切地擺在北京市各級紀委監委面前。
監督檢查“溯責到人”
北京市委市政府一貫高度重視河湖保護工作。2015年,海淀、門頭溝區試點河長制。2016年6月出臺了《北京市河湖生態環境管理“河長制”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圍內建立了市、區、鄉鎮(街道)三級河長體系,落實三查、三清、三治責任。今年,根據中央《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精神,總結前期工作經驗,在原方案基礎上編制了《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市、區、鄉鎮(街道)、村四級河長組織體系已全面建立。
根據規定,張碩輔同志負責統籌對河長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水生態文明是生態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市水務局作為北京市河湖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全面推行河長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使命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扎實做好全面推行河長制各項工作,確保如期完成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這是今年8月18日,張碩輔同志督導檢查河長制工作時強調的。
“是否因為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造成水環境污染損害?是否對水環境污染事件應對處置不力?是否存在挪用侵占水環境保護、建設等專項資金的問題?”駐市水務局紀檢監察組結合首都實際,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制定了《關于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監督檢查意見》,明確了實施重點問責的情形,依據紀檢監察職能,加強對貫徹落實《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據悉,對市屬各流域河長制辦公室將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明察暗訪、實地走訪等形式,緊盯問題清單,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平谷區針對存在的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亂堆亂放、涉河湖違法建設等問題,對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依據職責和管轄范圍內建立的專項點位逐一進行對表,形成問題點位監督重點。同時溯源梳理問題,動態掌握問題點位情況,做到“溯源到點、溯責到人”,為監督“河長制”落實夯實基礎。
問責事項書面上報
水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北京市堅持把全面推進河長制作為河湖管護和水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組織體系和責任落實到位、相關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到位的要求,扎實做好治水護河的各項工作,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河湖生態新格局。
市紀委市監委著力加強與基層紀委監委的溝通聯系,充分發揮水管單位紀委的日常監督作用,遇有問題要求及時上報駐市水務局紀檢監察組。駐市水務局紀檢監察組每半年召開一次專題工作會議,聽取監督工作全面匯報。同時積極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市紀委市監委第四紀檢監察室要求對駐市水務局紀檢監察組監督中發現的涉及其他單位的問責事項,要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
房山區將“河長制”量化、細化、具體化、項目化,實施“一河一策”治理,明確河長職責、河長工作制度、各級河長名單、流域突出問題示意圖、各鄉鎮責任書及任務分解表等內容。明確各級河長是河長制的第一責任人,按照“在崗、在職、在責”的要求,發揮鄉鎮河長關鍵作用和村級河長的基礎性作用,切實把工作扛在肩上、抓出實效。
朝陽區今年7月出臺《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區、街鄉、社區(村)三級共600多位河長,協同治理河道。全區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和紀檢監察干部聚焦市區中心工作,加強對河長制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對照區情河情,在最短的時間內熟悉此項工作,通過環保、水務、市政市容等部門摸清全區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的底數。同時,協助各級河長對全區200多條河道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徹底排查,制作臺賬,為下一步制定詳細的監督方案奠定基礎。
環境損害終身追責
河長制直指當前河湖治理軟肋,抓住了河湖治理的“牛鼻子”,得到了人民群眾的認可,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需要,也為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奠定了基礎。
“落實河長制要圍繞水環境治理做文章”。人民群眾對良好環境的期盼,就是北京市各級紀委監委努力的方向。“從自身職責定位出發,圍繞北京市全面推進河長制落實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開展監督執紀問責,把責任落實到一線,切實加強對各級河長的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北京市紀委市監委態度明確。
密云區建立“1+1”監督考核問責機制。一個“1”是建立監督考核機制,區、鎮兩級河長辦分別制定詳細的監督考核辦法,全面加強各級“河長制”工作的檢查力度,督促各項措施有效落實。另一個“1”是建立問責機制,由區紀委區監委負責,對出現重大水環境污染事件的,直接問責河長;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同時突出河道分級、分段、網格化管理特點,對全區63條流域管理主體、管護主體進行登記及確認。
“我們將定期對12個流域的河長制實施情況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強對各級河長的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將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不達標的,明確整改期限和整改內容;對出現重大問題,造成環境污染事件的,嚴肅問責。”據介紹,北京市各級紀委監委將加大對“河長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以檢查傳導壓力,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壓實生態環境建設主體責任,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河長制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