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廳、省環保廳按照“會商、通報、約談、督查”工作機制,共同對水污染減排指標任務完成情況較差的昆明市、楚雄州、紅河州、西雙版納州、大理州、麗江市共6個州(市)政府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根據要求,本次約談結束后,相關州(市)政府要高度重視,拿出切實有效的措施整改存在問題。要進一步加快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大幅提高進水水量和進水濃度,有效發揮減排效益。在加強減排基礎工作的同時,切實強化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城鎮污水處理廠治污設施運營情況,對不正常運行減排設施的,要予以處罰。要督促有關部門完善在線監測和中控系統。要從思想上和行動上認真解決管理松懈、監督不力、執法不到位的問題,靠加強監督管理出減排效益。到今年年底,對依然沒有完成污水處理和水污染減排工作年度計劃任務的州(市),將啟動相應問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