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去的一年,是浙江省生態文明建設碩果累累、環境質量大幅改善的一年。從浙北平原到浙南山區,從浙東海島到浙西峽谷,之江大地生態文明建設蹄疾步穩、勇毅篤行。
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省控Ⅲ類以上水質斷面比例達82.4%,無劣Ⅴ類水質斷面;設區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82.7%。中央環保督察充分肯定浙江省環保工作,浙江省生態文明建設、治水、最嚴環境執法等經驗被推向全國。
攻堅克難,統籌推進治水治氣治土工作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這一年,浙江省治水、治氣、治土三大戰役攻堅克難,齊頭并進。
治水方面,全省以剿滅劣Ⅴ類水為牽引,推進水岸共治、截污納管、陸海統籌等全領域治水。完成77276個入河排污口整治、303個入海排污口整治、636家涉水企業整治和40個工業集聚區“污水零直排”治理;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建立跨市上下游水環境共保協調機制;列入“水十條”考核的103個斷面均達到2017年水質考核要求,5條入海河流水質消除劣Ⅴ類。
治氣方面,全省深化治氣七項行動,推進“氣十條”階段性任務收官。完成高污染燃料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及燃煤鍋爐淘汰8683臺;完成8臺409萬千瓦大型煤電機組和178臺燃煤熱電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全省大型煤電機組全部完成改造;完成鋼鐵、水泥、玻璃等重點行業清潔排放改造項目117個;完成石化、化工、印染、涂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項目840個,VOCs減排量超5萬噸;淘汰老舊機動車9.3萬輛,港口船舶岸電建設加快推進,城鄉煙塵污染控制不斷加強。
治土方面,全省統籌土壤和固廢污染治理,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部門分工和省市目標責任體系。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基本完成農產品協調采樣作業。在全國率先出臺《污染地塊治理修復規劃編制指南》,實施土壤污染修復示范項目。加強危險廢物處置監管,完成13.9萬噸超期貯存危險廢物清理任務,新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18.5萬噸/年。開展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專項執法行動,行業監管水平全國領先。完成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削減4%的年度任務。
從嚴從實,保持環境監管執法高壓態勢
這一年,浙江省堅持嚴字當頭、實字托底,環境監管執法更嚴,環境秩序更加規范。
浙江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持續打造全國環境執法最嚴省份,受到環境保護部通報表揚。健全環境執法與司法聯動體系,在全國率先實現省級層面公檢法機關駐環保聯絡機構全覆蓋。堅持零容忍,實施“鐵拳”系列執法行動和打擊環境違法“十百千”計劃,全省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8611件,罰款8.05億元,移送公安案件1215件,行政拘留727人,刑事拘留1048人,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
為切實保障環境安全,浙江省嚴格生態空間管控,出臺《關于全面落實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實施意見》,完成全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開展自然保護區專項監督檢查。推進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和放射源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圓滿完成第四屆世界互聯網大會環境保障任務,成功組織三門核電機組裝料前場內外聯合演習。加強環境維穩維權,全省突發環境事件和環境信訪投訴同比繼續下降,生態環境質量公眾滿意度持續上升。
同時,浙江省堅持監管和服務相統一。優化環境準入監管,推進戰略環評和規劃環評,高效服務舟山綠色石化、波音飛機、三澳核電等重大項目建設。深化環境與經濟形勢分析、環境質量分析制度,加強環保規劃、項目、資金的調度,提高環保管理績效。強化科技支撐,發布《制鞋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建立治水專家顧問制度,舉辦科技服務基層系列活動。支持發展環境服務業,積極推進衢州、嘉興等地環境醫院建設。
深化改革,不斷加強環保制度供給
這一年,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互動并進,制定實施《浙江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環保領域重點改革任務落到實處,讓群眾實實在在地增加獲得感。
“最多跑一次”跑出了改革新速度。通過推進環保系統辦事事項目錄規范化和辦事指南標準化,浙江省完成環保系統33項辦事事項的“八統一”規范。通過網上申報、一窗受理、一次辦結、快遞送達等方式,省環保廳本級實施的17項事項全部實現“最多跑一次”,平均減少材料數量45%以上,辦理時間縮短32%。全力打破信息孤島,環保15項數據信息歸集省數據管理中心,5個涉及部建系統的審批事項實現省部數據聯通。
浙江省在全國創新推行“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印發《關于全面推行“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的指導意見》,已有48個省級以上開發區、20個省級特色小鎮實施改革,環評報告書、報告表編制時間平均分別縮短60%、78%,環評編制費用平均減少77%。印發第四批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目錄,新增7個行業27小類項目不需履行環評手續。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排污許可制,排污許可證核發數量全國第一。
通過健全環保法規制度體系,浙江省生態文明制度日臻完善。全省推動出臺《浙江省河長制規定》,修改或廢止11部環保地方性法規規章。建立省級環保督察體系,完成對衢州、麗水的督察。出臺《關于全面建立生態環境狀況報告制度的意見》,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啟動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工作,建立健全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推進環保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試點,研究制訂改革實施方案。
日前,浙江省省長袁家軍在對全省環保工作的批示中表示,省環保廳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識強,積極進取、勇于擔當、成績突出,值得充分肯定。望再接再厲,不斷創新方式方法,推動浙江省生態環境全面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