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長制是黨中央在頂層設計上推出的重大改革舉措,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目的是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按照上級關于推進河長制的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自2017年8月份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啟動以來,全力推進、加快實施,從而使我市河長制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河長制機制體制全面建立。圍繞推行河長制六項主要任務,我市制定出臺了市、旗縣區、蘇木鄉鎮三級河長制工作方案,明確了河湖管護目標,落實了責任分工,制定了強化保障措施。市、旗縣區分別制定并落實了河長會議、信息共享、信息報送、工作督查、考核、驗收六項工作制度。按照自然河湖水系與行政區域相結合的原則,全市860條河流設置了5名市級河長、98名旗縣區級河長、1053名鄉鎮級河長。松山區、元寶山區、敖漢旗將河長體系延伸到村一級,設置村級河長612人;全市50個湖泊也相應設立了湖長。市委書記、市長分別擔任市總河長和副總河長,市、旗縣區、蘇木鄉鎮三級河長組織體系全面建立。2017年12月8日順利通過自治區對河長制的驗收考核工作。
水生態保護治理工作扎實開展。針對我市水資源實際情況,市委、市政府站在推進河湖系統治理保護的戰略高度,規劃大工程、設置大格局,從流域整體治理出發,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四個到位”,深入開展“一河(湖)一策”方案編制,拓寬水生態環境治理投融資渠道,全面加強水資源節約、水環境保護、水生態修復。2017年完成農業水價綜合改革34萬畝、中心城區周邊農業節水28萬畝,開工建設赤峰市中心城區環城水系治理項目、三座店引供水PPP項目,推進遼西北調水工程、錫伯河水生態文明建設等項目。通過對水環境、水生態標本兼治,著手解決發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全面推進我市水生態文明建設,為實現我市經濟社會的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持續加力,使人民群眾對美好環境的需要更具保障。
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為大力宣傳河長制工作、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河湖管理保護,全市共設立河長制公示牌2620塊。各級河長累計巡河418次,就巡河中發現的問題開展了河道非法采砂、入河排污口清理整頓、河道垃圾清理等專項整治活動。清理河道垃圾25.5萬噸,清理違規采砂場28個,河道清淤108.6萬立方米,進一步改善了河湖生態和人居環境。喀喇沁旗將河長制工作與精準扶貧相結合,設立了一批河道巡視協管員,負責河道保潔及監督工作,對于河湖治理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起到監督和及時預警作用,保證河道安全運行;寧城縣聘任縣人大代表擔任河長制工作監督員,定期組織人大代表到河道區域進行實地巡查監督,對人大代表提出的問題盡快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