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市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每年將選擇一到兩個區域作為市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標準。此外,本市還擬探索建立雨水排放費征收制度。
按照“實施意見”的要求,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機場、2022年北京冬奧會賽區及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其中,今年12月,北京城市副中心將率先試點全國海綿城市建設。此外,建筑與小區要因地制宜采取雨養型屋頂綠化、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機關、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交通場站和商業綜合體等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規劃用地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要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步行街、停車場、廣場等要擴大使用透水鋪裝,新建廣場要因地制宜采取下沉式結構、配套建設雨水調蓄設施等措施。
“實施意見”特別提出,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海綿校園”、“海綿廠區”、“海綿園區”等創建工作。本市每年要選擇一到兩個區域作為市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推動形成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示范項目。而各區要參照市級試點模式,每年選擇一到兩個區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開展示范建設。2020年底前,還將探索建立雨水排放費征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