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了解到,山東省近日發布《山東省生態河道評價標準》,通過規范生態河道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推動山東省全面實施河長制,加快建設山東省水清、岸綠、景美的生態河道。這是山東省實施河長制以來發布的第一個重要基礎標準,該標準將于2018年1月29日起實施。
《山東省生態河道評價標準》適用于山東省境內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含)的河道評價,分為河段評價和全河評價。該標準率先界定了生態河道等術語,從水文水資源、生物狀況、環境狀況、社會服務功能和管理狀況等5個方面構建了評價體系,涵蓋地表水資源開發利用率等16項評價指標,確定了每一項評價指標對應的評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