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26日起,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岷、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到4月30日結束。”記者近日從四川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本次督查將進一步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安全屏障,探索水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經驗,建立健全環境質量穩定達標保障機制。
據悉,本次督查選取岷、沱江流域作為試點,督查范圍以岷、沱江主要干、支流流經城市和污染源集中區域為主,包括阿壩州、成都、自貢、瀘州、德陽、內江、樂山、眉山、資陽等9市(州),并根據實際情況,強化重點督查。督查內容主要圍繞加快改善岷、沱江流域水環境質量的核心任務,聚焦決策部署落地、工作責任落實、治理有序推進等方面的情況。
同時,強化督查組將開展巡回督查和駐點督查,并分設岷江組、沱江組,巡回督查組由相關廳局各派兩名人員組成兩個督查組,獨立對岷江和沱江流域開展巡回督查,駐點督查組由環境保護廳成立8個現場組(每組20人~28人)開展督查。
四川省督察辦要求,各督查組要緊緊圍繞地方黨委、政府及部門水污染防治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強化嚴督嚴查,重點盯住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通過督查切實傳導壓力,推動地方真正把工作抓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