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對某水洗砂廠負責人發出環保禁止令,責令其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填平滲坑,恢復地貌。據悉,這是該院發出的首張環保禁止令,以制止環境污染行為,排除安全隱患,保護周邊環境和人民群眾的安全健康。
據了解,此張環保禁止令涉及的水洗砂廠位于新密市超化鎮李坡村,該廠負責人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未建設任何相配套的生產廢水污染防治處理設施的情況下,擅自利用滲坑排放水污染物。新密市環保局發現后,對該廠下達了《限期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逾期,該廠污染行為仍在持續,新密市環保局遂向新密法院申請實施環境保護禁止令。新密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迅速前往現場,發現污染情況非常嚴重,依法裁定準予新密市環保局的禁止令申請,并于當日將行政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同時聯合新密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一起到現場張貼了禁止令,責令該水洗砂廠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填平滲坑,恢復地貌。
經過法院和環保局工作人員的講解,該廠負責人表示將積極履行禁止令,加強環境保護意識,立即停止違法排污行為。經過一天的努力,該水洗砂廠內的滲坑已被填平,地貌恢復,防止了污染的進一步擴大。
下一步,新密法院將加大與新密市環保局等部門的有效銜接,積極采取多種措施,嚴厲打擊相關企業的違法排污行為,重拳治理水污染,維護司法權威,保護生態環境,守護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