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源頭“治污”。狠抓水污染源頭排查整治,建立流域、湖庫畜禽養殖污染臺賬,共整治污染源750個,關閉禁養區畜禽養殖場1064家,整治限養區、適養區養殖場530家;加強城鄉生活污水治理,建成投運鄉鎮污水處理廠165座,提標改造城市污水處理設施5處。
⑵重點“治水”。將渠江流域原不達標的19條小溪河作為綜合整治的“重中之重”,確保治理完成后,2條達地表水Ⅱ類水質、10條達地表水Ⅲ類水質、7條達Ⅳ類水質;同步改善大江河流域水環境,目前4個國控斷面水質全部達標,嘉陵江達到地表水Ⅱ類水質,渠江、大洪湖、御臨河達到地表水Ⅲ類水質。
⑶全面“保清”。設置43個流域水質監測點位,對國控、省控和市級河長制流域開展每月水質監測,準確鎖定重要污染源;建立“河長+警長+網格長”監管體系,實施1個一河一策、4張工作清單、1個一河一檔、N個項目的“1+4+1+N”河湖管護模式,設立河長3445名、警長158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