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政府部門獲悉,《2018年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出臺,今年,我省將重點推進工業污染防治、城鎮污染治理、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水資源節約保護、水生態環境保護等,實現全省水環境質量穩中向好。
2018年江西水污染防治目標
1. 國家考核的珠江、長江流域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分別達到100%和82.2%,斷面水質保持相對穩定,長江流域肖江江口、新聯斷面水質達到Ⅲ類及以上水平。
2. 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Ⅲ類。
3. 穩步推進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平均達到80%,南昌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不低于90%。
4. 地下水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地下水質量極差點位比例不高于考核目標。
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
工業污染防治方面,我省將繼續排查并及時取締“十小”生產項目,防止已完成取締的“十小”生產項目死灰復燃。依法禁止造紙、制革、印染、染料、電子垃圾焚燒等類別的小型企業或生產項目。
城鎮污染治理方面,繼續加強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大設區市建成區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各設區市城市污水處理率均達到90%,各縣(市、區)城市污水處理率均達到80%。
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改造及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2018年底前,設區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污泥進入耕地,禁止新建投運設施不達標運行,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
推廣普及節水器具,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加強公共供水管網改造,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
再生水、雨水等納入區域水資源統一配置
我省提出,加強畜禽養殖禁養區監管,防止已關閉或搬遷的規模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復養。
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方面,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2018年起,設區市政府組織實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制度,實施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并通過日常督查、重點抽查、現場核查等方式對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進行監督。
我省提出,提高用水效率,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開展年度監督檢查,發布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按照重點監控用水單位監督管理要求,把規模以上重點用水單位全部納入地方水資源管理系統并嚴格監管。在地市級水資源規劃或節水專項規劃中,將再生水、雨水和礦井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區域水資源統一配置。
設區城市建設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
水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繼續加大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力度,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日供水1000噸(含)以上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的劃定工作;加快完成日供水1000噸以下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的劃定工作。
推進設區城市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加強對區域可用水源的篩查和保護,建設城市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2018年,未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的設區城市,應啟動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
實施良好水體生態環境保護。對江河源頭及水質現狀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江河湖庫開展生態環境安全調查和評估,制定并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方案(或水污染防治方案)。2018年底前完成列入《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13-2020年)》的柘林湖、仙女湖、萬安水庫、陡水湖、軍山湖、珠湖、洪門水庫、赤湖、八里湖、鄱陽湖、長岡水庫、東津水庫和武功湖以及其他有保護價值的湖庫(特別是具有飲用水功能的湖庫)的生態環境保護方案編制工作,并組織開展生態安全調查評估,推動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實施。
2018年各設區市
水質優良比例目標
南昌市77.78%
景德鎮市75%
萍鄉市80%
九江市91.67%
新余市75%
鷹潭市100%
贛州市86.36%
吉安市100%
宜春市90%
撫州市90.91%
上饒市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