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2015年11月被正式確定為全國首批“全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市”之一,獲得了中央財政連續三年共12億元和省財政1.2億元的資金支持,為推進和完善我城市基礎設施、提升生態城市建設層次起到重要作用。全市各級財政積極籌措資金,制定配套政策,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管理,創新投融資機制,規范資金使用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我市高標準完成國家海綿城市建設任務打下了堅實基礎。
一是抓保障,下大力氣籌措資金。市財政局積極拓寬籌資渠道,大力推進PPP模式,通過使用者付費、政府付費、可行性缺口補貼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和運營管理。一般債券優先支持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各區統籌整合各類資金,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投入力度,為試點項目順利推進提供資金保障。三年示范期,鶴壁市計劃實施示范項目302個,完成投資約33億元,試點區域面積約29.8平方公里。
二是抓規范,完善制度機制建設。自海綿城市建設開展之初,鶴壁市財政局就分別從保障機制、資金籌措、責任分工、制度辦法等方面入手制定了《鶴壁市海綿城市建設補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籌集方案》、《海綿城市項目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辦法》、《鶴壁市海綿城市建設成本補償保障辦法(試行)》等制度,重點明確了海綿城市三年規劃建設期以及未來運營期的資金籌措手段和資金分配比例等,保障了海綿城市建設順利完成。
三是抓管理,從嚴從實抓好資金監管。注重加強資金監管,先后制定了《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專項督查工作方案》、《關于加快海綿城市建設試點項目資金支付進度的通知》、《關于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專項督查的通知》等文件,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對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資金撥付中存在的問題,逐筆逐項建立整改臺賬,把好資金撥付關,確保資金使用“零差錯”,
四是抓落實,認真做好考核驗收工作。抽調專人組織工作組,認真研究海綿城市終期考核驗收有關文件,明確資金使用、管理及監督檢查相關要求,對各區、市直部門所有海綿城市建設資金開展“全覆蓋”的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逐條下達整改意見通知書,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制度,確保我市海綿城市試點項目又好又快落實,取得良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