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生態環境部召開6月新聞發布會,通報扎實推進黑臭水體專項行動第一批督查情況。記者了解到2018年5月上旬起,生態環境部部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組成督查組對江蘇等8省(直轄市)20個城市的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開展了第一批督查。
第一批督查發現,截至2017年12月底,廣東、廣西、海南、上海、江蘇、安徽、湖南、湖北等8省(直轄市)20市上報共有黑臭水體525個,均已列入國家清單,地方上報已完成整治458個。經督查組現場檢查判定,其中34個為未消除黑臭,占7.4%。現場督查發現,一些地方存在尚未向國家上報的黑臭水體,包括:廣州102個、深圳80個、無錫18個、揚州14個、東莞12個、上海11個、蕪湖2個,南京、武漢、隨州各1個,共242個。
黑臭水體主要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等問題,主要體現在存在非法排污口、城鎮污水管網不配套、污水處理能力不足、截流的污水未經處理異地排放、雨污合流等方面。另外底泥污染未得到有效解決,督查期間發現14個城市41個黑臭水體重污染底泥未得到有效清除,69個黑臭水體清理出的底泥隨意堆放。同時沿河傾倒垃圾問題突出。現場督查發現36個黑臭水體河面存在大面積漂浮物,64個黑臭水體河岸存在大量隨意堆放的垃圾。5月開始,26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開展了第二批督查,目前正在對24個城市的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開展第三批督查。有關情況我們將及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