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了2018年前三季度水環境達標滯后地區。廣州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明顯加快,水環境治理成效比較顯著,實現水質明顯改善,成功退出全國“水環境達標滯后地區”行列。
與此同時,10月24日,廣州成功申報為國家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示范性城市,是國家對廣州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的充分肯定。
生態環境部通報指出,今年以來,各地持續加大水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全國水環境總體呈現明顯改善趨勢,一批城市成功退出了“水環境達標滯后地區”行列,已由今年第一季度的73個和上半年的39個,減小到前三季度的20個。其中,廣州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明顯加快,水環境治理成效比較顯著,實現水質明顯改善,成功退出全國“水環境達標滯后地區”行列。
根據生態環境部、住建部黑臭水體整治專項巡查反饋意見要求,廣州市的102條黑臭河涌2018年底須達到“初見成效”的整治目標。市河長辦有關負責人透露,深涌、深涌中支涌、深涌北支涌、前進石溪涌、康樂涌、瑞寶涌、敦和涌、會江支涌、大山西涌、白沙浦涌、璉窿支流、同德圍涌、祥崗涌、棠景沙涌、同德田心涌、象拔咀涌、新大興涌、舊詵敦河、詵敦河等河涌是目前各區整治的重點。
廣州以河長制為統領,不斷健全體制機制,壓實各級河長主體責任。市委書記擔任市級第一總河長,市長擔任市級總河長,市四套班子成員擔任市級河長。全市落實河長3030名,落實四級湖長673人。2018年以來,市級總河長召開河長會議和專項工作會議6次,市級河長累計巡河93人次,區級巡河近8324人次,鎮街級巡河11.4萬人次,村居級巡河74.9萬人次。由市第一總河長簽發第1號總河長令,向各區及市水投集團等12個責任主體下達全面剿滅黑臭水體的任務書,壓實河長主體責任,明確任務及完成時限。
今年以來,市、區兩級河長辦共計對142名在水環境治理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工作人員作出了問責處理。此外,廣州還開展下沉督導專項行動。借鑒國家兩部委專項行動“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問責”五步法,組成專項督察組,進駐花都、白云、番禺三區開展水污染防治專項督察工作。
今年9月,市委、市政府印發實施《廣州市“治水”“治氣”“治違”“治亂”綜合督導工作方案》,設立11個督導工作組下沉全市11個區,督促各區加快推進工作,確保按時完成黑臭水體整治等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