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1月29日)從荊州市環保局獲悉,今年1月1日起,由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荊州市四湖流域水質考核和生態補償試點暫行辦法》正式實施,標志著為期兩年的荊州市四湖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四湖流域是江漢平原重要的組成部分,流域水系復雜、河網縱橫,人口密集。因特殊的地理環境和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薄弱,流域內水環境污染形勢嚴峻。
為改善四湖流域水環境,探索流域綜合治理經驗,建設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荊州市政府按照“受益者補償、損害者賠償、保護者受償”的原則,在四湖流域建立跨界斷面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機制,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參與此次試點的包含荊州區、沙市區、荊州開發區、江陵縣、監利縣、洪湖市。
《辦法》明確,荊州市政府每年專項列支1000萬元,四湖總干渠沿線6個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每年繳納1000萬元,作為四湖流域水質考核和生態補償獎勵專項資金。我市分別在四湖流域主渠道和主要支渠設立53個監測考核斷面,今年起每月對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3項指標進行采集監測,按照公式計算得分,每季度計算均值,按照各地季度分值所占權重,在年度專項資金的25%范圍內計算生態補償資金。
水質考核和生態補償資金必須專款專用,用于四湖流域范圍內水污染防治工作,包含考核水系的河道清淤、生態護坡、沿岸截污、生態濕地等項目,且只對地方資金投資的部分進行補助,以促進跨界斷面水質持續改善。
此外,荊州市政府鼓勵各縣市區之間簽定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明確各自責任和義務,對率先簽定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且生態保護工作成效明顯的地方,將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通過實施生態補償試點,調動四湖流域沿線地方政府保護水生態環境的積極性,確保四湖總干渠水質持續改善,到2020年所有國控斷面達到國家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