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有關安排的通知》要求,省人大常委會檢查組于4月15日至24日,就《水污染防治法》的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檢查結果顯示:全省縣級以上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國家考核我省水環境質量年度目標全面完成。
據了解,按照“水十條”和國家“碧水保衛戰”部署,我省制定印發了《青海省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6-2020年)》,堅持“好水和差水”一起抓,推進水環境保護、水生態修復、水污染治理。黃河干流拉加段、澤庫段、貴德段等重點支流以及青海湖流域黑馬河支流、柴達木內陸河流域水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湟水流域南川河、沙塘川、白沈溝等重點支流水污染防治項目進展順利。
2018年,我省列入國家調度的13個省級以上工業聚集區11個已完成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禁養區326家養殖企業關停拆轉301家;完成西寧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和全省地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受到生態環境部督查組肯定;實施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蒸氨廢液治理、城鎮污水處理廠原位提標改造試點工程,湟源縣污水處理廠試點項目完成,出水水質達到準Ⅳ類標準。通過努力,全省地表水國控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94.7%、高于國家目標5.2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比例為0;湟水出省斷面Ⅳ類水質達標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