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源頭控制雨水徑流是治理城市內澇的重要手段,記者9月2日從廣州市政府舉行的防暴雨內澇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廣州堅持從規劃源頭上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目標要求。
規劃編制、規劃行政管理層面積極落實海綿城市要求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鄧堪強透露,廣州在規劃編制和規劃行政管理兩個層面上積極落實海綿城市管理要求。
規劃編制層面上。廣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提出針對建成區、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的不同特點穩步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高雨洪資源利用效率,保障水生態、水環境和水安全。此外,廣州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確定了總體目標、策略、管控分區和近遠期建設任務,提出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在控規編制和調整時落實海綿城市有關要求,2020年6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控規編制及審查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工作模板的通知,明確海綿城市規劃控制指標。
規劃行政管理上。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核發用地規劃條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予以載明,明確雨水徑流控制率、下沉式綠地、透水鋪裝、雨水調蓄等指標,傳導海綿城市規劃設計要求。
在規劃條件核實階段,采用建設單位出具已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施建設的書面承諾的做法,落實規劃條件和行政許可審批要求。
對于社會投資類工程,在“用地清單”環節按照市水務局意見明確“排水設施以及海綿城市四圖三表”相關要求,并將相關復文交付用地單位。

保護生態空間 保留天然雨洪行泄通道、蓄泄洪區
鄧堪強同時透露,在城市規劃編制和規劃管理各階段嚴格保護城市河湖水系、濕地等自然生態空間,保留天然雨洪行泄通道、蓄泄洪區,落實防洪排澇專項規劃涉及的空間布局和用地需求。《廣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18-2035年)》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底線,優化保護生態空間格局,規劃到2035年,全市水面率達到10.2%。土地出讓、規劃審批等階段嚴格保護水系、濕地等生態資源,加強河湖管理范圍建設管控,規劃控制新建建筑工程不得進入河湖管理范圍,預留足夠的生態空間。(《廣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18-2035年)》送審稿已上報省政府,具體表述以國務院正式批復為準)
同時注重城市防災減災規劃。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市住建局、市水務局編制了《廣州市城市建設防災減災規劃(2018—2025年)》,規劃提出了包括城市建設防汛(潮)等4個專項的規劃內容,建立了城市建設風險點動態電子分布地圖,制定了近、遠期的災害治理計劃,形成任務書和作戰圖。其中,在排水防澇工程風險點治理方面,規劃到2020年,中心城區達到20年一遇24小時暴雨不成災,農業區達到10年一遇24小時暴雨不成災,至2020年,完成排澇工程風險點治理項目216項;至2025年,繼續完成7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