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記者從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獲悉,經該省與湖北省政府批準,江西省與湖北省近日簽訂完成了《跨省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協議》。至此,江西省已先后完成與福建、浙江、廣東、湖南、安徽、湖北等周邊6省份相關協議簽訂工作,實現了跨省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合作的全覆蓋。
據介紹,根據協議,相鄰省份建立起跨省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的聯合協作、研判預警、科學應對、后期處置等機制,進一步明確了雙方協作制度內容、隱患排查整治、信息通報流程、聯合監測實施、攔污控污條件、協同處置原則、糾紛協調解決等事項,加強環境應急監測和處置能力建設,提高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實戰能力。下一步,江西省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將與周邊省份相關部門共同加強跨省流域水環境安全聯席會商、聯合檢查、聯合監測、信息共享等工作,共同防范跨省流域水污染問題,共同應對和處置跨省突發水污染事件,共同消除跨省流域生態環境隱患,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