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向山東下達了“十四五”及2021年生態環境約束性指標,其中涉水指標主要包括國控地表水斷面優良水體、劣V類水體控制比例兩大子項。記者從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獲悉,在黑臭水體治理方面,山東將在“十三五”基本消除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的基礎上,到2025年消除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
“十三五”期間,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山東超額完成涉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任務,水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但水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程度距離老百姓對美好生活的期盼還有較大差距,污染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遠。
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高質量完成生態環境部下達的約束性指標,“十四五”山東確立了更加系統全面的碧水保衛戰目標任務。
山東拓展了考核范圍。將地表水國控考核斷面由“十三五”的83個增加到153個,增幅達到84.3%,覆蓋的河流范圍進一步擴大,同時明確到2025年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要達到69.9%,五年提升約8.0個百分點;飲用水水源地考核范圍從“十三五”的52個市級飲用水水源地,增加到79個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并要求自2021年起,除地質原因外,水質全部穩定保持Ⅲ類標準。
同時提升了考核要求。在黑臭水體治理方面,“十三五”山東基本消除了設區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到2025年,要消除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
區域目標此次被突出強調。結合山東實際,對南四湖、黃河等重點流域區域提出了差別化目標要求。其中,為確保南水北調東線輸水水質安全,在南四湖流域增加了階段性目標要求,到2023年,南四湖流域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39條入湖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為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在黃河流域確保完成2025年干流水質穩定達到Ⅲ類的基礎上,實現總氮濃度逐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