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水安全事關百姓生活,昨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開展縣級和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的通知》,今年起,我省開始開展保護區劃定工作,明年完成。
按照要求,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政府負責對轄區內縣級和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報告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統一報省環保廳,由省環保廳會同省水利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統一報省政府審批。
根據時間表,今年9月28日前要完成縣級和縣級政府所在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報告,10月15日前完成初審工作并報省環保廳,12月15日前完成縣級和縣級政府所在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剩余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報告,3月15日前完成初審工作并報省環保廳,10月15日前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