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水利廳3日發布消息稱,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廣東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下稱《方案》)的通知,正式在全省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廣東因此成為全國最早出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的省份。
《方案》稱,到2015年,廣東全省年用水總量控制在480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現狀降低30%以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0%以上。
《方案》指,要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納污總量控制“三條紅線”。到2015年,廣東全省年用水總量控制在480億立方米以內,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2.4億立方米以內,工業和生活用水控制在258億立方米以內等。
《方案》要求,對接近用水總量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對已達到用水總量指標的地區,停止審批新增取水。同時根據國家對跨省河流分水方案編制進展,力爭到2015年完成韓江等廣東全省主要江河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還對取水許可實現嚴格的臺帳登記制度,力爭到2012年,將各地依法辦理的取水許可證全部登記入庫,并實現取水許可審批和發證率達100%。
根據《方案》規定,廣東省各地將充分發揮水價的調節作用,合理提高非農業用水價格,穩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制度,落實超定額取水累進加收水資源費政策。全面加強節水監督管理,對年用水量100萬立方米以上非農業取水大戶實現在線監管;推進重要灌區尤其是大中型灌區的取水量管理和自備水源取水戶計劃用水管理,逐步將公共供水戶納入計劃用水管理。
《方案》明確,從2012年開始,開展河湖健康評估試點,定期發布重要河湖健康狀況報告。組織編制《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與生態修復規劃》。2013年,組織編制《廣東省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規劃》。2015年,基本完成珠江三角洲主干河涌整治與生態修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