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全域推進幸福河湖建設實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于近日以第12號省總河長令正式印發實施。
《實施方案》明確,立足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戰略定位,以打造“河安湖晏、水清魚躍、岸綠景美、宜居宜業、人水和諧”的幸福河湖為目標,以六大水系為軸、重點高原湖泊為節點,以流域為單元,以河湖長制為抓手,統籌水安全、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文化和岸線保護,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幸福河湖,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30年,以各地“母親河”為重點,力爭建成170個(段)左右幸福河湖,其中省級幸福河湖70個(段)左右,州(市)級幸福河湖100個(段)左右,幸福河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著眼加快推進幸福河湖建設云南實踐,《實施方案》提出6個方面建設行動,共15項重點任務。具體為:實施安瀾河湖建設行動,構筑防洪安全通道,包括筑牢江河湖泊水安全屏障、強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兩項任務;實施健康河湖建設行動,維護河湖生命脈道,包括加快河湖生態環境復蘇、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3項任務;實施清潔河湖建設行動,構建碧水清源凈道,包括推進河湖水系連通、推進河湖污染防治、加強鄉村河湖管護3項任務;實施綠美河湖建設行動,打造親水生態綠道,包括推進河湖綠道建設、建設城鄉居民親水圈兩項任務;實施文化河湖建設行動,建設水韻文脈廊道,包括挖掘河湖文化資源、打造高品質河湖文化圈兩項任務;實施富民河湖建設行動,共筑濱水經濟富道。包括推動河湖生態價值轉化、扶持“河湖+”融合發展產業項目、推進河湖保護與“旅居+康養”深度融合3項任務。
《實施方案》細化明確了省級各部門在幸福河湖建設中的主要工作任務,從健全河湖管理長效機制、強化河湖執法監管兩個方面提出了建設管理機制相關要求,從加強組織領導、拓寬投入渠道、廣泛宣傳引導3個方面明確了具體保障措施。
來源:中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