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環境綜合整治 啟動75條內河治理
為改善市區水環境質量,2011年,福州市實施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內河整治工程,全面啟動全市75條內河的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分別擔任組長和第一副組長的福州市城區內河綜合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
通過實施沿河截污、清淤疏浚、駁岸修葺、違建拆除等工程,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截污、統一補水,有效改善了市區內河水質。2011年,投入26.7億元整治資金,接駁沿河排污口、實施河道清淤,現已基本完成安泰河、白馬河、港頭河、晉安河等主要景觀河道整治工程。新增沿河綠地面積約20萬平方米,完成主要河道的沿河步行道建設約20千米,初步呈現“水清、河暢、路通、景美”的新面貌。
多措并舉防治大氣污染。福州市持續完善城區供氣系統,不斷提高清潔能源供應能力,擴大清潔能源使用范圍。在福州城區劃定“禁煤區”,全面鞏固城區“禁煤”成果,進一步解決了市區煤煙型污染問題。實施建筑工地圍檔、防塵措施,開展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市區以公交車輛、營運車輛為重點開展機動車尾氣污染整治,強化停放地日常尾氣監測,加快車輛更新。截至2011年,已更新LNG、CNG清潔能源車輛1179部,有效消除了市區機動車冒黑煙現象。
福州市由2011年7月1日起實施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并于2012年3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階段黃標車和無標車限行措施,至2012年5月底已核發環保標志43萬多張。從2012年1月1日開始,福州市作為省會城市已按照環境保護部規定,在現有市區5個國控大氣點位開展PM2.5和臭氧指標自動監測。
加強噪聲污染治理。福州市加強地方環保立法,于2008年制定出臺了《福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定》,規范對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同時,加強娛樂業夜間噪聲、建筑工地施工噪聲污染監管,持續開展中高考噪聲監管專項行動。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不斷完善市區路網結構,全面推進市區道路實施白改黑工程,在部分高架橋上建設隔聲屏障,加強交通管理,嚴格查處亂鳴喇叭行為,進一步降低交通噪聲。
安全處置固廢危廢。福州市大力開展生活垃圾處理無害化、資源化工作,積極開展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工作。工業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在全省率先實現全部集中處置,并在此基礎上深化管理,全面走向規范、科學的管理軌道。對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運輸、處置、利用全過程實行監管,加強危險廢物源頭管理,建立健全危險廢物臺賬管理。嚴格危險廢物轉移審批,督促危險廢物產生及經營單位建立突發事件環境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措施。實行醫療廢物重點監管,將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范圍擴大到社區個體診所和鄉鎮衛生院,依法安全處置危險廢物。
開展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市委、市政府把鞏固國家衛生城市作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來抓,采取一系列綜合整治措施,扎實有效地推進環境衛生各項工作。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完善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進環境衛生管理城鄉一體化進程,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提升城鄉居民衛生意識、健康素質和生活質量。加大公共衛生尤其是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力度,加強市容環境衛生治理,推動社區、單位和城鄉結合部衛生環境不斷改善。加強城鄉結合部及周邊地區環境管理,開展農村家園清潔行動,積極預防城區污染向城鄉結合部及所轄縣、鄉鎮地區轉移,有效遏制了農村污染蔓延的態勢,改善了農村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