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2015年底前中國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推行階梯水價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會增加。(1月4日新華網)
發改委雖表示,推行階梯水價是為了引導居民合理用水、節約用水,不是讓大家多掏水費,但從預案來看:“80%家庭電價不漲”,也就反證“20%家庭電價上漲”;超過第一檔水價以外的現在水價也要大幅上調,漲幅將達50%~200%。這說明還是會增加居民生活用水支出,這對擰緊節水的“水龍頭”,顯然是節水有意,漲階無情,折射方案關注更多的是供水成本經濟賬。
事實上,水價改革必須考慮效果、效率和公正性,節約用水不能只簡單依靠價格杠桿。國外實施階梯式水價,是因為許多家庭非生活用水量大,比如別墅的游泳池、花園等,就理應付出比生活用水高得多的費用,顯然國內家庭像國外這種現象極少,如果片面將浪費水資源責任歸咎于家庭,一味強調通過漲水價去遏制浪費資源勢頭,只會劍走偏鋒,最終受傷害的無非是底層弱勢群體。
其實,現實中居民還是重視節約用水的,故意浪費水的人也并不多,用水的跑冒滴漏,應常見于輸水管道滲漏以及公共用水管理不嚴等環節,因此擰緊“水龍頭”首先要著眼于樹立節水觀念,其次要著力于輸水設備的更新換代,僅靠價格調節手段還不夠,還需要出臺優惠政策去引導,甚至放開市場準入等硬手段,只有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才能催生各方防止水資源跑冒滴漏的動力,從源頭上堵住水資源的漏洞。
雖然,發改委承諾,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后,將嚴格成本監管并全面推行成本公開。不過從這些年看,雖有輿論和民眾一直要求公開水價成本,但卻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樓”,仍是筆糊涂賬,致使價格聽證成了霧里只看漲的擺設,也就證明階梯價格改革已被異化為階梯漲價,只漲不減的階梯電價就是前車之鑒,企業的水價提高了,卻不見水質提高,壟斷效益增長了,卻未見補貼底層弱勢群體,這樣的階梯水價到底在為誰節約,在為誰服務呢。
因此,擰緊“水龍頭”不能只靠“階梯水價”,必須要有與之相配套的政策兜底,需要對內建立規范供水企業的公開透明機制,對外需要設計公平、合理的階梯式水價操作規范,一言蔽之,擰緊“水龍頭”需要內外兼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