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招遠市水務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12〕3號文件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 在全市范圍內確立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三條紅線”管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
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
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確立到2015年,全市用水總量指標控制在1.3億m3以內。招遠市水務局做到嚴格規劃管理和水資源論證。對開發利用水資源,做到符合主體功能區的要求,充分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和綜合效益。對建設水工程,必須符合區域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要求應當與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相適應,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確保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率達到100%。對未依法進行水資源論證的建設項目,市發改委等審批機關不予批準,建設單位不得擅自開工建設和投產使用,對違反規定的,一律責令停止,并按規定給予處罰;嚴格控制取用水總量,做到每年制定年度用水計劃,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年度用水實行總量管理。各取用水戶在每年12月中旬前提出年度取用水計劃申請,根據根據煙臺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標及取用水戶提出的年度取用水計劃申請,按照統籌協調、綜合平衡的原則,于每年1月中旬向取用水戶下達當年度取用水計劃,并嚴格監督實施。對工業和服務業取用水的單位和個人超計劃用水實行累進加價征收水資源費制度。做到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嚴格規范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而取用地下水的建設項目取水申請,一律不予批準。嚴格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費征收做到嚴格按照規定的征收范圍、對象、標準和程序征收,確保了應收盡收,水資源費主要用于水資源的開發、節約、保護和管理。
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確立到2015年,用水效率控制指標為萬元GDP用水量20.8立方米/萬元;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取水量23立方米/萬元,農業節水灌溉率85.8%。全面加強節約用水管理,做到切實履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責任,把節約用水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生產全過程,建立健全有利于節約用水的機制。限制高耗水工業項目和高耗水服務業發展,遏制農業粗放用水;強化用水定額管理。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單位重點監控機制,強化用水監控管理。對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制訂節水措施方案,保證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對違反 “三同時”制度的,責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加快推進節水技術改造,加大農業節水力度,做到大力發展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加大對工業節水技術改造,加強企業水平衡測試工作,建設工業節水示范工程。充分考慮不同工業行業和企業的用水狀況和節水潛力,合理確定節水目標。
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
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確立到2015年,全市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指標COD為184.39噸/年,氨氮9.35噸/年。大沽河招遠飲用水源區納污三條警戒線指標分別為:紅色警戒線的化學需氧量(COD)為20 mg/l,氨氮(NH3-N)為1mg/l;橙色警戒線的化學需氧量(COD)為18 mg/l,氨氮(NH3-N)為0.9mg/l;黃色警戒線的化學需氧量(COD)為16 mg/l,氨氮(NH3-N)為0.8mg/l。做到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完善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制度,加強水功能區動態監測和科學管理。切實加強水污染防控,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做到嚴格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對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區限制排放總量的區域,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做到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加強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壞水源涵養林。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完善了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劉蘭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