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政協召開《關于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蓄水后水污染防治的建議》重點提案督辦會。為積極應對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蓄水后對水環境的影響,長沙市將于2012年底完成主城區“全截污、全收集、全處理”截污改造工程。市政協副主席王力力、龍建強出席會議。
長沙市政協委員、市環保局局長黎建在長沙市政協十屆六次會議上提交《關于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蓄水后水污染防治的建議》提案,認為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蓄水后,水體中污染物自凈能力減弱,水質將受到影響。黎建建議,應該高度重視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工程蓄水后的水污染防治,加強水污染防治立法,確保老城區范圍內的污水全截污進入城市管網,同時,要求各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達到國家“一級A”標準。建議市政府明確各區縣(市)的責任,將湘江長沙段流域各支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績效考核。
長沙市水務局負責人介紹,2010年上半年該市啟動主城區截污改造工程,對主城區匯水區城內排入湘江、龍王港、瀏陽河、撈刀河、圭塘河流域的72個排水口進行改造。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任務的90%,預計2012年底將完成改造工程,基本實現城區全截污目標。
長沙市還將啟動各區縣(市)截污工程,關閉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所有排污口,確保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瀏陽河、撈刀河等湘江一級支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實現全截污。
《湘江長沙段流域污染防治條例》列入市政府2012年立法計劃,為湘江流域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保障。